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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设计规模 设计阶段及内容 单价(元/㎡) 估算设计费(元) 层数 预估
工作量 单位 方案图 初步设计 施工图 下料设计 竣工图 施工图 3 13000 ㎡ √ √ √ - - 6.00 78000 下料设计 3 13000 ㎡ - - - √ - 3.50 45500 竣工图 3 13000 ㎡ - - - - √ 0.50 6500 合计 ㎡ 10.00 130000 2.2设计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2.2.1 施工图纸设计需提供图纸说明和各种幕墙系统文字描述说明,结合建筑、结构施工图和确定的方案效果图来完成详细施工图设计,完成并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包含立面详图、平面详图、剖面图、石材分格图、幕墙大样图、型材大样图、防火设计图、埋件图、细部详图、构造节点图等)、结构计算书。
设计文件需达到工程施工图深度并通过审图单位的审核。
设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1)、设计说明应有针对本次方案详细论述设计的原理及设计构思的内容,各幕墙系统清洁的设计考虑及建议解决方案。
(2)、幕墙局部立面图:按照幕墙各个系统完成局部系统图纸,表现出各个细节相对尺寸,垂直剖面/水平剖面,节点详图索引。各种立面材质说明(采用各种填充形式清楚表达不同材料的立面使用部位)
(3)、幕墙平面图:标注各种类型幕墙的范围,水平平面分格尺寸。
(4)、采光顶、屋顶天窗、雨棚作为幕墙系统的一部分,要求同幕墙。
(5)、详图部分:表达各个型材截面/各种线条安装方式等。
(6)、节点:幕墙系统防水、保温、节能、降噪及适应结构变形的处理方案。
(7)、计算书:包括各种系统的结构计算。
设计成果的完成时间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2.2.2 外装饰工程下料阶段工作需根据施工图纸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完成现场安装所需的设计材料,包括:钢铝框立框图(包含后补埋件安装位置),材料加工图,面材编号图,测量放线图(用于下料使用),主要材料下料单等。工程量暂按13000平米计算。
设计成果的完成时间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2.2.3 外装饰工程竣工图,包括施工图纸的完善,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各方所需相关工作及文件。
设计成果的完成时间以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为准。
2.3合同金额及付款:
2.3.1设计费总单价为 10 元/㎡(不含税费),包含工程中标后全部图纸设计、下料设计、修改等一切费用,预估工程量为13000㎡。
设计费结算采取单价包死方式,结算面积以甲方与总包或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面积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
费用支付方式:
3.1 支付进度:
付费次序 付费金额(元) 付款比例 总付费(元) 付费时间 第一次 39000 30% 39000 施工图设计开始前 第二次 19500 15% 58500 施工图设计完成 第三次 13000 10% 71500 施工图通过审核 第四次 19500 15% 91000 下料工作开始前 第五次 6500 5% 97500 下料工作完成总进度50% 第六次 6500 5% 104000 下料工作完成总进度80% 第七次 13000 10% 117000 下料工作完成总进度100% 第八次 6500 5% 123500 现场安装工作完成后 第九次 6500 5% 130000 竣工图完成后 付款进度中金额按照暂定面积13000㎡计算,具体金额以实际工程量、合同单价及付款比例的乘积计算为准。
3.2 支付账号:
建设银行:
持卡人:6227 0007 3332 0241 770
开户行:沈阳市东陵支行玉海
序号 成果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备注 1 立面详图、平面详图、剖面图、幕墙分格图、幕墙大样图、型材大样图、防火设计图、埋件图、细部详图、构造节点图、结构计算书 1 根据施工进度要求 1份电子档 2 钢铝框立框图(包含后补埋件安装位置),材料加工图,面材编号图,测量放线图,主要材料下料单等 1 根据施工进度要求 1份电子档 3 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现场各方所需相关工作及文件 1 根据施工进度要求 1份电子档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安全性、合理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至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2006年版)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体育馆建筑设计规范》 JGJ31-2003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93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133-2001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其他有关的国家和地方的法规、规范、标准、图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25 年。
6.2.4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乙方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乙方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提供必要的现场服务,现场服务收费细则见其他约定事项。
6.2.6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不予补偿;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以该次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计算罚金。
7.4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按合同金额30%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低于甲方实际损失的百分之十,按实际损失的百分之十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但不超过本设计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十。
其他
8.2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乙方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乙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甲方需要乙方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时,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贰 份。
8.8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8.9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可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 其它约定事项:
8. 11. 1 甲方应在协议签订30天内提出修改意见,在甲方按本协议规定日期支付费用的前提下,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在本协议签订30天内提出的修改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和补充,这种调整、优化和补充不排除作重大设计调整修改的可能性,乙方应配合甲方在不增设计费用的前提下完成方案调整。
8. 11. 2 由于乙方自身下料失误,造成甲方在材料上产生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需对甲方造成的材料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为:龙骨,面材下料单错误部分占实际工程用量超过2%的,超过部分需按照比例支付甲方赔偿金,赔偿金额为材料费的10%,赔偿金总额不超过设计费的30%。
8. 11. 3 如乙方利用专业知识,在下料,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工艺,材料性能,下料方式等方面进行合理优化,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甲方需对乙方进行一定的奖励。具体奖励方式为:龙骨,面材最终下料单数量与实际工程用量比小于1.02的,小于部分需按照比例支付乙方设计结余奖,奖励金额为材料费的30%。
8. 11. 4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的下料单只需根据图纸及现场情况按实用数量下料,余量一栏由甲方驻现场人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进度填写。
8. 11. 5 实际工程用量的计算方式:面材为上墙面积,根据施工图,编号图和最终下料单综合计算得出,龙骨根据龙骨布置图及套裁文件,最终下料单综合计算得出。
8. 11. 6 乙方工作完成过程中,甲方需乙方去工程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或者其他设计相关工作时,需提供乙方往返施工现场的交通费,乙方在甲方工程施工所在地的食宿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另需根据乙方实在出行总天数超过30天的部分向乙方支付300元/天的费用,费用包含技术协调费及出差补助。
版权归属
9.1保密条款:对于本合同所涉及的设计/研究内容、设计/研究成果等,乙方应遵守保密义务。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其它经营信息及乙方因本次合作得到或知悉的任何有关甲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未对外公开之任何资料与信息,乙方不得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从乙方知悉该资料或信息之日起,直至公众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知悉相关资料、信息之日止。
9.2权利瑕疵担保条款:乙方应保证其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阶段性和最终性成果)及乙方为实现该成果所使用的必要方法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甲方因使用乙方提交的成果被第三人指控侵权、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的,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交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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