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10-29 08:13 - 来源: 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机构:
- 【字体: 大 中 小】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0年修订)>的批复》(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正式批复我市新修订的城市总体规划。
省政府批复指出,《总体规划》是永州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永州要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逐步建设成一个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功能完善、特色突出的现代化生态旅游宜居城市。
省政府批复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包括各类开发区)范围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
据悉,《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实施已有十年。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该规划已与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2009年11月,我市依照程序正式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新修订的《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通过省政府批复。